青岛海信电视维修后出现更严重的问题,再次让客户消费维修,存在欺诈消费者,售后维修不给用户开具发票,打白条,保修期不一致等问题
投诉编号:CR202109051205500214019
投诉时间:2021-09-05 12:05
投诉对象:海信集团
投诉诉求:提供服务
投诉进度:投诉发布——>商家处理——>商家回复——>投诉解决
投诉详情:
1.2021年8月11日给海信电视售后维修电话4006111111打电话报修,报修后唐山地区维修企业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告知维修人员电视剧问题,维修人员在没有看到电视机的情况下说明电视机是屏幕灯坏了需要更换花费650元整,让我先给他把钱转过去,然后安排人员进行上门维修,并且让我给4006111111打电话把维修报修订单关闭。我听从维修人员安排取消订单。下午维修人员把电视拉走进行维修,13日下午把电视机送过来.晚上回家我发现屏幕周围间隙非常大,给维修技师发微信说明间隙大,维修师傅说正常。8月14号开始感觉电视影像黑,周边有波浪,开关机还是黑屏,开始以为电压不稳,8月16号晚上电视一半黑一半蓝,严重影响观看效果。 2.8月30日实在不行了,给唐山海信维修人员打电话说屏幕坏了要2000多维修费, 给40061111111打电话反馈,说没有维修记录,没有质保。 3.海信售后维修店私自维修,破坏机子导致客户受损严重,不给客户开具发票,导致客户没有维修记录。存在欺诈消费者,不诚信经营,偷税漏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