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公司不正视其app漏洞,克扣旅客购票费用
投诉编号:CR201902182228510135220
投诉时间:2019-02-18 22:28
投诉对象:东方航空
投诉诉求:退款
投诉进度:投诉发布——>商家处理——>商家回复——>投诉解决
投诉详情:
投诉东方航空公司app有问题,不正确面对,克扣用户机票费用。 我于2019年2月4日,下载并安装东方航空手机app。用手机登录订一张2月15日西安到昆明机票。2月11日,出行前我用身份证号登录手机app 发现没有有效订单。这时西安直达昆明机票已经涨价到千元以上。不得已,我又订了西安到贵阳机票和贵阳到昆明南的高铁,绕道完成此行程。 2019年2月15日,我去西安T3航站楼自动值机取票时发现有两张机票。因到贵阳的机票马上要起飞,无法退票。我只能办理安检进机场后电话咨询东方航空公司。公司告知手机订票,只能手机登录查询。身份证登录无法查询到。我同一身份证、同一手机订的机票,用自己的身份证查不到机票。我认为是这是东方航空公司app有问题,导致我第二次购票,增加订票费用,多用时间完成行程。因此申请退票时申请全额退票。东方航空以两票不是同一行程,且票价不同,审核不通过要求我只能以自愿退票扣除退票相关费用。电话沟通中我也提出,要么东方航空答应我退西安到贵阳机票和贵阳到昆明高铁票费用机票660加高铁贵阳到昆明二等座212.5元。要么将2月4日订票的710元(含退票险)全额退票。我是2月15日早上8点半退的票,到2019年2月18日短信通知我审核不过,要求按自愿退票提交。无奈我提交了。但这个结果我真心不接受。东方航空作为企业和公司应当为自己app软件问题负责。另外当天的机票价格已经都在1300元以上,我的退票东航会赚更多的钱。在赚到钱的同时却让用户很寒心。 请东方航空正确面对因其app瑕疵给我造成的实际损失,全额退票。作为用户我用唯一的身份证号和同样手机号订票,在app里用身份证找不到票,才订第二张票,而且真实行程遇到晚点,周转费用远远高于我当初订到机票费用。 恳请民航总局监管部门同志主持公道,监管东方航空公司承担其相应责任,尽快完善app,避免其他乘客像我一样再次蒙受经济和时间、精力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