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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国际站单方面停止搜索,店铺展示部分关键服务。

投诉编号:CR201808021614390117669

投诉时间:2018-08-02 16:14

投诉对象:阿里巴巴

投诉诉求:提供服务

投诉进度:投诉发布——>商家处理——>商家回复——>投诉解决

投诉详情:

1 2018年06月12日,本人通过阿里巴巴国际站平台购买了中国供应商出口通服务,为期12个月,共缴纳了29800元整。通过网络支付,有转账记录,未申请发票。 2 2018年07月30日和8月1日,阿里巴巴国际站以扣足12分为由,拒绝提供包括旺铺展示,推广和搜索等服务项目,为期7日。 3 2018年07月31日,我联系了阿里巴巴国际站客服人员,客服告知我有多款产品在审核时以在产品分组命名上对“airpods”侵权。分组名为“airpods accessories”。 对此我不认可。 4 原因如下: 1)我并未声称所售是airpods品牌产品。从“airpods accessories”也不能百分之百判断出是airpods品牌产品。市场上有许多根据airpods设计的配件,产权自主,只是针对airpods设计。 2)阿里巴巴规则中并没有官方文件说明“airpods accessories”是侵权词语。也无类似可以推到出的说明。 3)7月28日阿里巴巴国际站平台针对我提交发布的产品的处罚通知中,语焉不详,只是说对airpods图片或文字有侵权。并未说明是图片还是文字,更没有具体指出是分组命名中文字侵权了。我无法正确按照平台规则修改产品,从而导致后面连续扣分进而受到屏蔽店铺的处罚。 4)7月28日我根据我的理解对退回的产品标题进行修改,然后平台审核通过了。30日,我继续提交发布产品。31日居然全部退回并扣满12分。在此之前,我都是使用”airpods accessories”,且未意识到有侵权,直到31号与客服沟通后才知。平台审核标准不一,导致平台28日给我传递修改正确的错误信息,无意中形成误导。 5)在阿里巴巴国际站平台上发布产品均需平台审核通过才能上线,上线后消费者才能看得到。我提交发布的产品全部在审核阶段即以侵权退回,并未上线,也未被消费者认识。平台疑似的侵权行为并没有形成实际效果,权利所有人并没有受到损失。而平台对我不断扣分,不断进行惩罚,最终屏蔽店铺屏蔽搜索。使我享受不到我应得的权利,对我不公。平台每一次审核不通过退回并扣分是霸王条款,损害平台使用者利益。而且规则是平台单方面制定和执行,未征求平台用户意见。 我的诉求是: 1 撤销处罚,恢复服务。 2 补偿我自2018年7月30日到结束处罚时受到的损失。

投诉处理:

投诉通平台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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