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自由自在被骗 血本无归
投诉编号:CR20170922210628077742
投诉时间:2017-09-22 21:06
投诉对象:自由自在
投诉诉求:退款
投诉进度:投诉发布——>商家处理——>商家回复——>投诉解决
投诉详情:
今年8月二十四日在自由自在南京招商公司签订了一份二星级的加盟协议,交了3000元的押金,另付了七万元的货款和一台查询机器的押金。招商部门经理介绍,配货根据公司的订货平台进行选择,后期免费送收银机,购物袋等等的服务。
现今发货的时候,只发进货价三万五千的货,远远低于所付货款,而且公司未能提供订货平台供我选择。即所进货物看不到实物图片,不知道货物价格,不能根据我的实际需要进行配货。剩余货款变成免费送的物品的押金,这些都是与前期所说明的都是不同的。
想我年纪轻轻一个人,倾尽所有进行创业,居然被骗的血本无归,何其悲乎
维权比跳楼还难
希望能够有人伸出援手,帮与我一样的创业受害者讨回血汗钱。
避免更多的人受骗,望有同样经历的人联系我共同维护我们的权益。
投诉处理:
投诉通平台审核通过
商家处理中
商家:经反馈给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相关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给您致电告知,请您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感谢您的理解!
商家回复2017-09-29 11:29
商家:余冯卫先生于2017年8月24日与我司签订进口食品项目合作协议,签约后向我司支付了产品及相关配置物品价款人民币陆万玖仟捌佰元整 ,并交纳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货款人民币贰佰元整。同时与我司签约了《设备租赁合同》租赁我司提供的溯源平台П型设备交纳押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余冯卫先生于2017年9月26日以“因其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与我司所签订的协议书”为由提出了《终止协议申请书》。并在申请明确同意按协议条款第二章第六条所约定:因其违约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按第八章第三十六条所约定:将配置物品价款的30%作为其违约金赔偿给甲方(我司)。
本公司已于2017年9月28日通过余冯卫先生的终止申请,并于当日将剩余配置物品价款人民币肆万捌仟捌佰陆拾元整及溯源平台П型设备押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以及余冯卫先生交纳的货款人民币贰佰元整(合计人民币伍万玖仟零陆拾元整 ¥59060.00)已全数退还给到余先生。
双方取得一致,投诉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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