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普电视偷换概念,不对主要部件(IC电源板)进行三包
投诉编号:CR202007090829090184542
投诉时间:2020-07-09 08:29
投诉对象:夏普
投诉诉求:其他
投诉进度:投诉发布——>商家处理——>商家回复——>投诉解决
投诉详情:
1、本人于2018年6月16日在天猫夏普官方旗舰店购买2台夏普电视机,并索取发票(下单金额为4399,后因618活动保价4188元,又因为使用了部分集宝故开票金额为4159.22元)。其中一台型号为LCD-70MY5100A,售后师傅与2018年8月31日上门开箱并安装,收费480元。(有收据为证) 2、2020年7月3日,我发现电视无法开机,电源灯不亮,联系400报修,售后温州赛荣电器于同年7月5日上门检查,发现是电源板故障,售后称其不在三包主要部件范围,如需更换电源板材料费220元,维修费250元,我以电源板为电视机主要部件拒绝付费维修,售后收取60元上门费后离开。 3、我联系天猫夏普店铺(经营者为:郑州市富连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店铺售后以夏普厂家(厂家为:夏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自行制定的售后政策,故意将国家三包法规定的逻辑组件缩小范围规定为逻辑板,以主板、电源板等为非主要部件拒绝三包。后我多次拨打夏普售后400电话沟通。 4、目前国家三包政策笼统说明主要部件包括逻辑板,因电视机IC电源板上有多个电源管理芯片,通过逻辑门实现电源管理功能,且黑龙江省、吉林省、上海市等地层明确定义液晶及等离子电视IC电源板为主要部件,故此我主张夏普厂家应当给予我三包期内免费包修! 夏普电视机比同级别的国产电视价格高出许多,使用不到2年就要更换主要部件,并且维修后保修只有短短3个月,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枉称百年夏普,技术夏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