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永清廊坊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诉编号:TS20190918083701071750
投诉时间:2019-09-18 08:37
投诉对象:孔雀城
投诉诉求:退款
投诉进度:投诉发布——>商家处理——>商家回复——>投诉解决
投诉详情:
本人于2017年3月,在廊坊市永清县购买了一套华夏幸福子公司廊坊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商品房(永清汤林玉苑一区),购买时房地产开发商强制绑定车位销售,签订车位“使用权”协议,无法提供发票。 协议中明确车位价格10万元,仅有使用权,无法办理产权证明,还需每月缴纳100元管理费,车位使用期限为同该车为所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多次要求开发商明确车位属性(产权车位、人防车位还是房屋公摊车位)、并提供相关证明,开发商未明确答复。 协议中诸多不对等条款,均有利于甲方。如协议中明确:若该地下车位系人防工程,因政府人防部门需要征收、征用乙方车位时,乙方有义务无条件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车位。 开发商违规捆绑车位销售商品房,变相提高销售价格,联合代销公司,违规收取所谓“电商费”3.5万元。要求退回10万元车位费、“电商费”3.5万元,合计13.5万元。